第一是对软件著作权主题进行保护
第二是对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进行保护。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是软件著作权的客体,依法受到保护。
第三是对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进行保护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