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就是住房权益所有人之一,如果房子房产证只有子女名字,就不存在继承,住房就属于子女合法所有,如果有子女和死者两位名字,那么两人共有住房产权,各占一半。
一、如果房产证上加名字,离婚有房产吗
所谓房产证上加名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等方式获得房屋产权,并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的行为。一般而言,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房,只要房屋产权登记双方的名字,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对作为共同财产的房屋产权进行分割。房屋产权的共有形式分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如果房屋登记按份共有,离婚时一般按照双方登记的产权份额进行分割。若房屋登记共同共有,离婚时一般按等分原则进行分割,但若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一方对房屋的贡献度较低的,法院在分割时会予以适当少分。离婚后房产证加名手续,可以双方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经过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注明住房分割细则,住房所有权归属),以及住房房产证。两人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姓名房本,就可以,只要证件齐全,无需缴纳契税,析产过户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房产无抵押,无司法查封。
二、登记后买房子写一个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一、按照有关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二、新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儿子的房产父母是否有权利处置
父母有没有权利处置儿子的房产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产,如是以买卖方式过户,有了子女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属于子女合法拥有的财产,父母不能收回住房产权;
2、如子女没有付钱购买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主张债权,可以要求子女归还买房子钱款;
3、如果父母是以赠与方式过户住房给子女,子女在违反赠与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父母可以申请收回已经赠与过户给子女的房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