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缴存上限(2022年7月——2023年6月):
1、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各7%,月缴存额上限为478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62元;缴存比例各6%,月缴存额上限为410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10元;缴存比例各5%,月缴存额上限为341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60元。
2、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各5%,月缴存额上限为341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60元;缴存比例各4%,月缴存额上限为273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08元;缴存比例各3%,月缴存额上限为205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56元;缴存比例各2%,月缴存额上限为136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04元;缴存比例各1%,月缴存额上限为684元,月缴存额下限为52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