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定金和押金退还的规定有哪些
1、租房一般不使用定金,而使用押金。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收取的租房押金应予以退还,造成损害的可以押金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租房收回房子注意什么
1、房租的放款是否已经结清,房屋出租,租房者是否存在非法转租的情形;室内的家具和墙面等基础设施是否收到损害,是否需要进行翻修;该缴纳的物管费及其水电气费用是否已经支付;如果产生租客和邻居之间的纠纷是否已经解决。
2、对于房屋内的排水管道进行检查,通常使用房屋的租住年限较长且伴随没有正常的使用下水管道则会影响房屋排水系统的使用。所以房东应当在租客搬离前进行漏水渗水问题的检查,尤其是卫生巾排水系统,厨房排水系统等,如果出现了问题应当即使与房客沟通进行解决;
3、对房间线路进行检查,有时候长期租客为了自己租房居住地方便进行过电路改造,房东对房间收回检查时应当对线路改造进行检查,如果出现了问题的,应当与租客沟通解决;同时房间其他本身存在且完好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测,是否还具有可以正常使用的功能;
4、对家用电器进行检查,房间本身出租之前就存在的家电,房东应当自行检查家电是否还有正常使用的功能,将以上电器打开使用一段时间测试即可;
5、其他家具进行检查,比如说床板或者是衣柜等是否还完好的存在,是否存在非正常的磨损;同时该房屋应该确保整洁,不是脏乱不堪的。
三、不想租了,租房押金不给退怎么办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在承租期内,承租人不想租赁房屋,出租人不退还押金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租房一般不使用定金,而使用押金。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收取的租房押金应予以退还,造成损害的可以押金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房客与房东之间就产生的房屋赔偿损失或者是违约金等产生了分歧,则双方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者是物业申请调节和协商,如果确实没有办法通过第三方解决,那么一方可以根据以上事由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