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管理人有权请求撤销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发生的哪些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管理人行使撤销权的后果为债务人所实施的交易行为失去效力和返还相应财产,列入债务人财产。管理人未依法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并将因此返还的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被撤销的,买卖双方应当依法返还从对方获取的财产或者价款。
债务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如果所接受的债权转让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债务人财产有哪些范围
债务人的财产范围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企业破产法》第17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债务人有权处分的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民法典债务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如果所接受的债权转让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