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按阶段安排如下:
(一)申请受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
(二)审核公示阶段。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
(三)补贴拨付阶段。中天人力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天津市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二、统一时间安排
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按阶段安排如下:
(一)申请受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
(二)审核公示阶段。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
(三)补贴拨付阶段。中天人力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一)各院校要将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作为落实稳就业、强化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等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把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院校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校园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召开宣讲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妥善做好政策咨询及解读工作,确保各类困难毕业生知晓政策内容。
(三)各院校、各单位要以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为契机,全面摸清本市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意愿,有针对性地对接职业介绍、就业见习、创业支持、技能培训等各类就业帮扶政策,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帮助其顺利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