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对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没有发现的,直接投案自首的,可以减刑百分之四十;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司法机关发现,但没有受到讯问,或者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主动投案直接投案自首,并可减少百分之三十的基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