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没有过户确权可以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领取填写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还可以申请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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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_x000D_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