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戴永康;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局级):苑广睿;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局级)、市委市政府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孙虎军;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刘东水;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侯宇;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志耘、魏广勇;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局级领导:白向东。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天津市委省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依法制定地方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下辖下级机构: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青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静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蓟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有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重大项目工作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京津冀协同发展综合处、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处、“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处、区域经济处、农村经济处(城镇化工作处)、城市发展处(交通处)、工业发展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服务业发展和消费处(经济贸易处)、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双碳工作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处、财政金融处、信用建设处、能源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处、价格综合处、价格管理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政务服务处、人事处、评估督导处(审计处)、党建工作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离退休干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