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三投靠落户
(一)夫妻投靠落户:夫妻一方在本市落户满五年且婚龄满五年。
(二)父母投靠子女落户:(1)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2)子女在本市落户时间满五年。
(三)子女投靠父母:十八周岁以下子女(高中在校生不受年龄限制)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子女,可申请投靠本市的父母落户。
购房落户
(一)、购买商品房:在本市购买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的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的子女(高中在校生不受年龄限制)的户口。
(二)固定住所: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取得房屋产权证满五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高中在校生不受年龄限制)的户口。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缴纳社保落户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在本市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并缴纳三年以上养老保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 第十二条 对常住地迁移的居民,实行迁居地居住许可证制度,居民的户籍档案不再随居住地的迁移而迁移,而是及时提交符合迁居地居住准入条件的书面证明材料,到当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补充登记,取得当地的居住许可证。居民居住地临时发生变更的,应由接待单位、接待人或其他义务人及时进行登记,并到当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补充登记备案。居民的居住地在设区的市管辖范围内变更的,可以不做补充登记,跨设区的市变更或临时变更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