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报案:一经发现或遭到抢劫后立即带齐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向案发地派出所报案,并取得加盖派出所公章的报案回执及被盗(抢)车辆报案表,并同时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2.刊登《寻车启事》:一周内带齐报案回执、被盗(抢)车辆报案表到市一级报纸上刊登《寻车启事》,并保存好全幅报纸。
3.开具《被盗(抢)车辆侦破结果证明书》。如果三个月后(有些公司规定2个月)车辆仍未找到,带齐报案回执、被盗(抢)机动车辆报案表到派出所和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理未侦破证明手续,并由上述两个部门在《被盗(抢)车辆侦破结果证明书》上盖章确认未破获。
4.车辆销户
(1)、到保险公司复印两份《被盗(抢)车辆立案表》并盖章
(2)、办理养路费销户手续。带齐《被盗(抢)车辆侦破结果证明书》、报案回执、被盗(抢)机动车辆报案表、被盗(抢)机动车辆立案表(一份交养路费征稽站留存)、养路费证、养路费发票到养路费征稽站办理养路费销户手续。办理车辆销户手续。带齐被盗(抢)车辆侦破结果证明书、报案回执、被盗(抢)机动车辆报案表、被盗(抢)机动车辆立案表(一份交车管所留存)、行驶证填写《机动车辆停驶登记申请表》,在公安报上刊登《销户声明》,取得《销户证明》
5.提交单证进行索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6.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7.赔付。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