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宅基地还是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都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农民不要随便占用堆放杂物、种植作物等。对于邻间引发纠纷的,可由双方或村委会协商解决。
一、非农业户口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非农业户口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即使是农村户口也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公民个人不能继承。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农村宅基地。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登记,颁发证书,确认所有权。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发放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自己没有宅基地有没有权利申请呢
自己没有宅基地在农村可以申请。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全体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对地上房屋享有所有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三、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干嘛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用途:1、明确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存在的问题,让其更好发挥集体土地证的使用效果;2、实现土地三权分置,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及土地使用证登记;3、完善征收制度,界定用地范围,探索并制定了合理、规范的征收目录,赋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交易入市,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目前常见的土地证只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依据其土地来源性质,决定它是国有还是集体的。土地法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2、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为集体土地使用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