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名参保职工每月500元,企业在多个月份均符合认定条件的,可按月份数享受相应职业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6个月,补贴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补贴范围和对象
(一)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对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二)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四)大企业新吸纳本省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上述企业应为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同一企业同时满足一至四类补贴条件的,只能申请一项以工代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