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答
摘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果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害社会的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符合怀孕或哺乳婴儿的情况,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然而,对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延伸阅读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及其法律规定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对罪犯进行暂时性的离监执行刑罚外活动的安排。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罪犯必须具备良好的表现和改造潜力,表现出对犯罪行为的悔过态度;二是罪犯的刑期已经过去一定的比例,通常是刑期的三分之二以上;三是罪犯在监狱中的行为表现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发生严重违规行为;四是罪犯的家庭、社会关系和工作安排等必须稳定,有相对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此外,具体的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还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及其法律规定旨在促进罪犯的改造和社会适应,确保其在离监执行期间不再犯罪,为其重新融入社会提供机会和条件。
结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如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等。对无期徒刑罪犯,若符合前述情况之一,也可暂予监外执行。但对具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倾向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良好表现、改造潜力、刑期比例、行为规范、家庭社会关系稳定等。此规定旨在促进罪犯改造和社会适应,确保离监期间不再犯罪,为其重新融入社会提供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三节 监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六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查看全文

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依据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主要包括: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生活不能自理但不致危害社会、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对于被判无期徒刑且符合生活不能自理条件的罪犯,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查看全文

什么是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有两种,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适用对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查看全文

什么是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因符合其法定条件,暂时不予收监,或者在收监之后又决定在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之后,还有剩余刑期的,还是需要收监执行的...查看全文

暂予监外执行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查看全文

什么叫暂予监外执行?

律师分析: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因身体状况不适合在监狱或者其他关押场所执行的罪犯,经过法定的程序,采用暂时不关押而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方法。经过一定时间,如果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已不存在,而且刑期还没有执行...查看全文

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查看全文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查看全文

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查看全文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查看全文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查看全文

暂予监外执行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为了正确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保障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规范进行,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查看全文

暂予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查看全文

暂予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查看全文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又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暂予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查看全文

暂予监外执行罪的法律构成要件是什么?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主体是具有相关职权的人员,根据刑法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则将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查看全文

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是:首先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商讨通过,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之后,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另外,对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查看全文

监狱暂予监外执行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查看全文

监狱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什么

有关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查看全文

推荐律师

郭子僮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

认证律师拆迁补偿、拆迁补偿

已服务230人次

热门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