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免征;
(2)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含)以上,免征;满3年(含)未满5年,减半征收;未满3年,按规定计征;
(3)对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4)对个人之间互换居住住房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5)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手房交易其他税费
1.契税:
(1)家庭首套房且面积90平米以下,成交价*1%;
(2)家庭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米以上,成交价*1.5%;
2.营业税:
(1)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2)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5%。
3.个税:
(1)个人转让5年以内或非唯一住宅:税率交易总额1%(见注释)或两次交易差的20%(注释: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2)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3)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