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的只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劳动者违反合法的“约定服务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培训费用,同时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单位以为劳动者办户口、提供住房、车辆等福利为理由而设定服务期及违约金的做法,都不合法,员工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若员工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不遵守约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第二种: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的
如果员工和单位签了竞业限制协议,那么该职工不得违反,否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职工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需要注意的是,该协议只对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有效,其它职工即使签了也对其没有约束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