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当事人2、经营项目3、合作期限4、出资金额5、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6、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物执行7、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8、禁止行为9、合伙营业的继续10、合伙的终止和清算11、违约责任12、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