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如果属于七天无理由退换产品期限内或产品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卖家不给退货退款是的消费者可以举报。首先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要先和卖家沟通协商,如果不可行消费者可以去网购平台后台找客服投诉,如果不管用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2、如果消费者买的商品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在退货期限内商家拒不退货的,可以拨打12315举报电话,直接投诉商家。举报之前先保留所有单据,聊天记录,消费记录等材料,作为证据资料。
3、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退货的理由不合理,且影响二次销售的话,商家是有权利拒绝退货退款的,哪怕是申请平台客服的介入,也是无法进行退货、退款服务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卖家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或与当事人的约定进行退货,或者要求卖家更换、修理。没有国家规定或与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更换、修理。
第二十五条,卖家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以下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其他与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在消费者申请退货退款被卖家拒绝后,要记得保存好证据,然后进行投诉。如果是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换的,那么消费者的权益就不算是被损害,因此消费者在消费购买时记得看清楚购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