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应填写《××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资料。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等。借款人向银行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有原件及复印件3份。
(二)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评估,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答复(各行答复的工作日数有差别)。
(三)贷款行同意贷款后,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根据贷款的担保方式,同时办理质押合同、抵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等担保手续。
(四)签订借款合同后,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银行的有关规定,贷款人必须办理保险、抵押登记、合同公证等其他手续。
(五)借贷双方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一般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六)银行审批后,发放贷款。借款人在该银行开立账户,缴付购房首期款(一般是30%),购房协议生效,借款人开始按期还本付息。
一、公积金放贷的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