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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土地用途划分,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耕地承包期30年,草地承包期30-50年,林地承包期30-70年。...查看全文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不同用途的土地有不同的年限。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这些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并不影响房屋所有权。只要房产有合法产权证,个...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1、划拨土地无使用期限的限制。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业用地50年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储用地50年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业用地50年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储用地50年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业用地50年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储用地50年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业用地50年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储用地50年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了有另有的规定以外,是没有使用期限上的限制的。虽然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查看全文
土地管理年限规定: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50年,娱乐用地40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年限分别为: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而土地使用权年限就是个人或者集体依法享有国家或者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查看全文
土地收储原则是政府主导、统一计划、规划先行;征收补偿原则是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土地收储是国家优先购买土地使用权作为储备用地的过程,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简称。该制度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土地市场公平性和...查看全文
土地使用权评估原则是合法公正、有利于开发利用、最大使用效益。评估过程中应遵循一定原则,确保结果准确。评估对象可为土地资产独立评估,也可与地上建筑物一同评估。...查看全文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用地土地一般以承包的方式由承包人使用。具体的承包年限为:耕地为30年,草地为30-50年,林地为30-70年。耕地承包期满后可再延长30年,草地和林地承包期满后也可相应延长。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依法需要转让的,应当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但省直机关和中央、省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有关批准文件抄送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 【...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依法需要转让的,应当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但省直机关和中央、省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有关批准文件抄送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 【...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依法需要转让的,应当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但省直机关和中央、省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有关批准文件抄送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依法需要转让的,应当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但省直机关和中央、省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有关批准文件抄送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 【...查看全文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划拨的土地原则是不能进行转让的,因为划拨的土地往往是无偿的,而且土地的用途一般是为了满足教育、医疗、福利等公益性目的。但也不是说划拨的土地一...查看全文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与限制有哪些 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内容是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等。划拨土地的使用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 ...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原则是: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确认为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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