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项目的总体定位为全域性的总体规划,以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及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全域统筹、城乡一体为主要立足点。纲要在明确常规总体规划内容之外,旨在协调好三大关系:一是区域一体化大格局背景下大冶市与周边城市,尤其是与黄石市之间的关系;二是城市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修复保护之间的关系;三是城市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并由此形成总体规划纲要的三大内容体系: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和城区整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