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举报员工_有影响查证属实有奖,对公司有影响必被查,对未缴纳社保的员工是好事,可以直接纳入公司范畴,享受社保和公积金待遇。
一是对举报员工_有影响,经查证属实有奖。公司员工离职时举报该公司_有全额(依法应是全员)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是合法的正义之举,反正是离职了,也不怕公司"穿小鞋",更不怕公司"紧鞋带"。查证属实会获得奖励和表彰。
二是对公司有影响必被查。离职员工实名举报后,社保行政机关会依法对该公司的全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缴纳情况依法实施社会保险费稽查。
如果查证属实,"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以应缴社保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社会保险法第84条)′′。
三是对未缴纳社保的员工是好事,会依法纳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系统,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其实,在缴纳社会保险"六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问题上,用人单位完全_有必要枉法。这些缴费行为完全依法是税前行为,并允许用人单位消融在用人单位生产成本中,由社会来统一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枉法拒绝社保,不见得用人单位生产的商品就是质优价廉,占领市埸。相反,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六险两金",为员工解除了后顾之忧,员工迸发的巨大劳动热情和干劲,用人单位享用不尽。
按照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在所有的生产要素中,人的因素是第一要素,人是生产力中的决定力量。
所以,任何用人单位要发展,务必把所有员工依法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