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省直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自2010年开展以来(以下简称“一日捐”活动),广大职工参与面和受益面不断扩大,已成为职工应对因患重大疾病住院和因突发事件等造成生活困难的有效保障,竭诚服务职工的特色品牌,得到了广大职工的普遍支持和认可。为进一步深化一日捐活动成果,省直工会决定,加大对职工本人的救助力度,将最高救助准3万元提高至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分为资金募集期、申报救助期和救助档期。
资金募集期为:2019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
申报救助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救助档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法律依据】:
《河北省关于开展2020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四、具体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是为因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特困职工、参与职工及其家庭提供救助的互助性活动。各分工会要本着积极组织、个人自愿参与的原则,宣传和动员广大教职工踊跃捐款。
2.工作程序安排。各分工会对捐款教职工进行登记,填写2020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登记表(附件1),于2020年11月6日前将捐款登记表盖章后上报至院工会,并在校园安心付小程序中完成交纳。
3.及时申报救助。根据《细则》规定,所募集资金全部上解,由省教科文卫工会统筹调剂和管理使用。请各分工会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申报资料上报院工会,做好相关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