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超市买到霉变食品几倍赔偿
在超市买了发霉的食物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二、超市买到过期商品如何索赔
如果在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索赔:
(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广告说明、票据、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保修卡、保修期限证明、商家承诺、警示标示。或者有超市发票和食用后发现过期的商品包装也可。
(二)拨打消费者协会电话:12315。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哪家超市、哪种商品、购买时间。按照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的的要求提供信息。
(三)等工商局去查处超市完后,工作人员就会联系你,然后申请赔偿,即可拿到赔偿款。
三、如果购物小票丢失如何维权
费者应该养成保留好购物小票的习惯。但是如果一旦购物小票没有留存,那么消费者可能需要承担其在商家购买过过期食品的事实。可以通过自己的银行卡、微信交易记录,证明自己在商家这里消费过,再结合其他如发票或者过期食品的包装等证据,证明自己的过期食品是在商家这里购买的。
四、消费者哪些权益受法律保护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