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