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房合同一式四份,分别为:买家一份,开发商一份,银行一份、房管局一份。
一、房屋贷款合同遗失怎么解决
房屋贷款合同遗失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若办银行按揭前丢失,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后携带有关证明申请注销原合同再重新签订。
若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借贷人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二、购房预售合同丢失怎么办
一、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一份合同。二、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合同丢失,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三个月期满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三、贷款合同不拿有影响么
申请贷款买房的时候,贷款一般会有两个合同,一个是跟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一个就是跟银行签的抵押贷款合同,这两个合同都一般是一式两份,也就是说银行会有一份,然后,本人也需要有一份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不拿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不过如果后续发生争议纠纷,会面临举证难的问题。
而且,在某些情形下还是会有影响的,比如房子将来需要出售的,那么所付出的银行利息可以算到购房成本中,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并且税务部门会要求提供贷款合同以及利息清单的。所以建议大家还是收好自己的贷款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