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被兼并企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债权人起诉被兼并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企业兼并后的具体情况,告知债权人追加责任主体,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一、公司合并的形式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规定如下:
1、公司分立后承担原债务,企业分立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为两个以上企业的行为,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约定的除外;
2、公司合并后承担原债务,企业合并是指企业通过支付现金,股票或承担债务等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者重组两家企业的资产,建立新企业,原企业失去法人资格,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继承公司合并债权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继承。
三、收购公司可以自己承担债务吗
收购公司,一般情况下收购人需要承担被收购公司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