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