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由四大部门(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参保者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由此可见,社保关系转移可以转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注意,理论上,五险中的失业保险是可以转移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只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大部分城市目前不支持失业保险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