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案了一起医疗纠纷的案件,庭外和解。
本案当中,患者在术后陷入植物人状态,治疗十几天后,不幸死亡。当事人委托律师之前,向院方提出了200万的赔偿要求,双方陷入僵持状态。经我们大概测算了一下,即便按照院方是百分之百的过错,所能够主张的赔偿可能不会超过百万。况且,医疗纠纷中,院方百分之百过错的可能性非常小,在此基础上,经过多次与院方沟通,并向当事人提示了相关风险,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由院方补偿50万元,且一次性付清。
本案如果诉讼,不确定性很大,且时间会拉的很长。庭外和解结案,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
李律师一直对和解、调解情有独忠。
相对于庭外和解,诉讼中调解更好。
当事人对此,可能会心存疑虑,“律师,我已经委托您了,为啥让我和解?我要是主动和解,不是很没有面子?”
#3img4#之所以对和解、调解情有独忠,李律师自然是有所考虑。
一、和解或调解,结果是确定的,相对于诉讼的不确定性,律师更容易把控风险。
二、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不能上诉,作出即生效,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损失最小的一种解决方式。
三、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一方不执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庭外和解的和解书虽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是,经过律师把关的和解协议,如果对方不执行,再提起诉讼,风险要小的多得多。
五、能不考虑面子,尽量不考虑面子,目的是解决问题。如果一定要考虑面子,律师来帮你解决面子的问题,又不是一定要您自己出面。
律师的作用,不是对当事人的诉求一味的附和,而是根据案情帮助当事人分析各种情况的利弊,追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