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是借入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借出者提出担保人的行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者质押,而不包括定金和留置这两种方式。反担保人则既可以由债务人充任(保证反担保除外),也可由债务人以外的人充任。
一、反担保人一定要承担债务吗
反担保人不需要承担全部债务,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追偿权和求偿权
追偿权的权利人为担保人,也就是在原来的债务中作为信誉保证人或者通过标的物、不动产进行担保的担保人等群体角色。
原始债务人或者是连带债务人为追偿权的义务人。特殊情况有以下两种:
首先,如果最初保证人设定了反担保的情形,担保人可对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请求补偿;
其次,在共同担保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个担保人独自承受了全部的债务与责任,则这个担保人不仅可以先原始的债务人寻求补偿,还可以向其他的共同担保人追偿相应的份额。
三、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为什么
反担保抵押登记需要备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所以按法定形式,反担保也应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法办理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