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罪名有46个。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的7个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罪的14个罪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2个罪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5个罪名,抢劫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3个罪名,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罪名,贪污贿赂罪中2个以及军人违反职责罪的10个罪名。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刑法》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