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和第三者之间形成了继父母子女的关系,那么第三者对孩子就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具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履行法定的抚养义务,并且虐待、歧视继子女的,那么继子女的生父母或继子女本人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孩子是第三者所生,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生母可以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