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区别是什么
1、实名举报: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
2、匿名举报: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具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如有的举报人在举报信中不写自己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
3、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四十四条,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
二、被匿名举报如何处理
1、我国提倡实名举报,但对匿名举报同样是认真对待、妥善处理。由于匿名举报很难找到人负责,因此举报的内容有可能是道听途说或者瞎编乱造的,造成举报的真实性、可靠性就很难确认了。
2、但对匿名举报的材料,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具体处理如下:
(1)如果举报没有具体事实,只是举报人自己主观分析判断或者定性结论的,可不予置理。
(2)如果举报材料所反映的是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可以将相关问题摘抄给被举报人,责成其作出检讨或者说明。
如果举报材料所反映的是重要问题、事实比较清楚、线索比较具体的,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然后再确定具体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