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也是最省钱的形式就是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
1.找店家协商解决。找到店主,要求其退回会员卡中的余额。
2.拨打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电话。店主不愿退钱,可以通过拨打315电话进行投诉。
3.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市场监督局(原工商局)进行举报。
4.向法院起诉。被坑的钱很多,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店家退钱并且赔偿损失。
5.公安报案。如果店家拒不退款,使用威胁的手段强制要求消费,是强迫交易行为。
行动建议:
1、有些商家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退钱,这无疑是霸王条款。
2、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协商,不行可到行业协会投诉,再不行可到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会按规定要求商家退款。
3、还未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