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国歌被视为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具有特殊的历史和文化含义。我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源于1935年独立战争时期创作,毛泽东曾亲自参与创作和修改。1949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决议》,正式确定了国歌的名称和地位。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将《义勇军进行曲》正式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国歌不仅作为一种音乐形式,更是一种象征意义的精神符号。在国内外重要场合,如国庆阅兵、国际体育比赛等,国歌被用来表达对国家的忠诚、尊崇和自豪感。同时,国歌也是一种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艺术和审美价值,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国歌是指《义勇军进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