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是深入开展政治教育。通过集体学与个人学、线上学与线下学、书本学与实地学相结合方式,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灯塔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筑牢政治忠诚”网上专题班学习,区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法干警轮训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等,特别是学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资料汇编》,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二是深入开展党史教育。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用好铁道游击队纪念馆、运河支队记忆馆、八路军115师抱犊崮纪念园等党性教育基地进行党性锻炼,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旗下演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增强党性修养、永葆忠诚本色。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和《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组织观看违纪违法干警警示教育专题片,深入剖析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特别是本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查处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干警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四是深入开展英模教育。积极参与市局举办的“最美司法行政人”选数活动,大力弘扬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运用“薛城区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薛城司法”头条号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转发宣传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推动形成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报道奋战在基层一线优秀干警的典型事迹,讲述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司法行政好声音。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第三条 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第四条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第五条 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