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海南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是国家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和过去在某一些具体行业、比较零碎地作出一些服务业的开放安排不相同的是,《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明确列出针对境外服务提供者的11个门类70项特别管理措施,把这些作为负面的管理措施列出来。凡是在清单之外的领域,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对境内外服务提供者在跨境服务贸易方面一视同仁、平等准入,可以说开放度、透明度、可预见度都大大提高。这个清单可以说是对服务贸易管理模式的重大突破,是一项制度型开放安排,有助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提升我国整体开放水平,它将会很好地服务于构建新发展格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三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