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女工人退休年龄新规定
1、现行退休年龄是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等等。
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律依据: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