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退休年龄规定:
(1)女性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3)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或者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退休人员返聘后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按雇佣关系处理,一般由用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