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的复印件是否受法律保护取决于以下情况:
1、与原件核对无误或对方不表示异议,即被接受;
2、另一种情况是因为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被对方反对而被否定。如果复印件之外还有其他间接证据,可以证明待证事实,而且这些证据是真实有效的,对方无法提出强有力的反证,那么复印件就可以有强大的证明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