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后过户,且过户到双方名下,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明确约定的,是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