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重点人口列管人员,一类是刑释解矫(教)人员,有过违法行为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人员这类人员一般是列管五年后,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时不再列管了;另一类是对社会管理中具有潜在危险人员或危害国家安全(包括散发不当言论与影响社会稳定与安全者)人员,这类人类在公安机关也会内部列管,作到有效管控,但属于内部机密不予扩散。如果属于前者可以请求所在地公安机关撤销,后者无法撤销。
【法律依据】:
《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
第三条 有下列行为嫌疑的人员应当列为重点人口:
(一)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
(二)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
第四条 下列人员应当列入重点人口管理:(一)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二)因故意违法犯罪被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