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手机通话录音可以做证据。手机通话录音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如果是依法收集的证据,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具有真实性、客观性,经查证属实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