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手机录音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如果只有录音这一个证据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力很弱,没有多大用处的,如果是一组证据,那么录音就能起到辅助证明的作用,另外要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案件的关联性去考虑录音证据的有效性,所以录音证据只能是辅助证据,不能单独拿来证明问题。建议再找一个证人作证就更好。像你说的手机录音音质较差,而且还有周围嘈杂的声音,这个可以作音质降噪处理的,为避免作假须两人共同制作完成记录签字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