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综上所述,缴纳社会保险是单位的基本义务,员工入职后的次月,单位就应该办理社保账户,如果没有如期缴纳,给员工造成额外损失的话,单位负责赔偿。比如员工自己找代理机构缴纳社保产生的费用,单位要赔偿。另外,劳动局还会对单位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