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合同类型之一,在经济生活中具有较重要的地位,相关争议也较多,《规定》将之作为独立的第三级案由。借款合同主要包括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规定》将之作为第四级案由。随着金融体制改革过程的推进,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进人攻坚阶段,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及追偿等相关纠纷也呈增多之势,且相关纠纷的处理有其自身特色和统计意义,《规定》也将之作为第四级案由。近几年为鼓励就业、加强农民增收,加大了对小额贷款的引导和政策倾斜,小额借款增多,相关纠纷也随之增多,《规定》修改将之也作为第四级案由。企业借贷虽与金融政策不符,但相关行为和争议仍较多,而同业拆借主体特殊,·《规定》将两者也都作为第四级案由。
在确定案由时需要注意,如果相关行为涉及非法集资,则不能依民事案件受理,自不能定本案由。金融不良债权的转让,属于特殊的债权转让,此处单独作为第四级案由规定了,相关纠纷就不能再将案由定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同样的,金融不良债权追偿,虽然起诉的依据和审理的对象主要是原金融借款合同,但相关纠纷已因其特殊性作为单独的第四级案由规定了,就不能将案由再定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一、纠纷起诉程序,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并没有“财产纠纷”这一民事案由,有关财产引起的纠纷也是各种各样的。我们就以“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婚约财产纠纷”为例,简要说明在这类案件中,起诉都需要什么证据。婚约财产纠纷作为《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婚姻家庭纠纷的一个子案由,专门解决婚约解除后,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一类民事纠纷。一般需要以下证据:(一)证人证言: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比较常见的证据之一,从审判实践来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证言:1.婚姻介绍人(媒人)的证言;2.当事人亲属、朋友等的证言。(二)视听资料:婚约财产纠纷中,视听资料往往是最能证明事实存在的证据,因而只要当事人在收集证据时,没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且能证明其真实性,就应当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