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在济南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一年内办理,如果超过一年不允许办理。该卡的有效期为3年,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可免费乘坐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所属公交线路(不含定制公交及联营的城际客运班线K301路、K302路等)和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所属地铁线路。
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途径:学信网-登录-进入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生需准备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社保缴纳证明(获取途径:济南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社会保险查询-自助打印-打社保缴费证明);
3、登录369APP完成网上审核(首页-人才卡申领)及预约;
4、身份证原件;
5、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
可享政策:
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可免费乘坐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所属公交线路(不含定制公交及联营的城际客运班线K301路、K302路等)和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所属地铁线路。“泉城人才交通卡”1月1日起即可使用,有效期自办卡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才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人才管理服务权责清单,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制机制,提高人才服务水平,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人才服务智能化水平。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外事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居留、签证、户籍、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职称、岗位、薪酬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并按照规定配备服务专员,发放人才服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