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婆可以不给带孩子吗
1、可以,抚养孩子的义务是孩子父母的,不是公婆的义务,只要孩子的父母还在世,抚养孩子的义务就应当由孩子的父母履行,孩子的父母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2、公婆是没有任何义务带孩子的,但是,公婆自愿带孩子也是可以的,这个在道德方面是提倡的,在法律上面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公婆可以自愿带孩子,也可以选择不带孩子的。
3、您需要与您的公婆沟通,询问他们是否愿意照顾孩子。如果他们有时间和愿意帮忙,那么您可以商量具体的安排,包括时间、地点、补偿等等。
4、如果您的公婆无法或不愿意照顾孩子,那么您需要寻找其他的照顾方案。这可能包括聘请保姆、送孩子去幼儿园或托儿所、找其他亲戚朋友帮忙等等。
5、最重要的是,您需要考虑孩子的需求和安全。选择照顾方案时,请确保孩子得到充分的关注和照顾,同时保障孩子的安全和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二、如果孩子父母都在,孩子没人愿意带,可以送儿童福利院吗
1、不可以,如果孩子的父母都在,并且有能力照顾孩子,那么不可以将孩子送到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院通常是为那些没有父母或家庭照顾的孩子提供临时或长期护理的地方。
2、如果父母身患重病或患有严重心理疾病,或者有家庭暴力等危险因素存在。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将孩子送到儿童福利院,以确保孩子的安全和福祉。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与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联系,以了解如何申请将孩子送到儿童福利院,并且应该确保在整个过程中尽可能地保护孩子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三、送养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双方自愿送养孩子的,孩子父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登记。送养人在登记时还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送养时还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也要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3、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依法为其办理送养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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