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南京夫妻投靠落户条件不需要五年,夫妻农村投靠配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配偶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配偶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夫妻城镇投靠办理条件:要求您的配偶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